如何“挽救”借条?
投稿人:王秋菊律师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产生民间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一种融资手段,具有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优点,同时也是诉讼多发的借贷方式。实践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的疏忽大意或者对借贷法律知识了解不全面的原因,经常会出现一些让人不知所措的问题,现就平常容易显现的问题总结一下解决的方法。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这里应当注意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录音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3、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出借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可以做出适当的让步。
建议:大额资金借贷要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打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有转账凭证,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法院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
二、过期的借据,出借人怎么最大力度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三年。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时效内提起诉讼,法院将保护其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救:
1、让借款人表明愿意继续还款。
让借款人在借据上写明:“同意在×××月内还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让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
出借人书写一份要求借款人在×××月还清×××元借款的通知,让借款人签上姓名。则属于借款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3、让借款人出具书面征询意见
出借人向借款人手机短信发送:所借×××元在一个月内还清,并从欠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利息可否?借款人如回复同意。则属于借款人重新确认还款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中指出:对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贷款本息行为的法律后果问题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借条怎样写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1、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是为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为了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黑色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2、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并写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同时写清借款人的微信号。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是借款人本人的微信号,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核实了。
3、写清借款用途,“为……之用”。
4、借条中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写明“今收到某某出借的现金或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转入的资金多少元,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事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5、借款时间必须明确,包括借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6、写清借款的利息,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尽量采用“年百分比或月千分比”予以表述,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受保护,超过36%则是无效。
7、应写清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8、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能敦促借款人尽快还款。
9、针对违约责任方面,最好写上“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有违约方承担”。
10、“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11、在借条最后的借款人签字处由借款人手写签名并摁手印,并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重新写一份更为妥当。借款人最好将借条原件复印一份留存,并要求出借人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上复印件内容与借条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以防保存借条原件的出借人涂改借条。
13、借条所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
14、借条中约定送达地址。可以避免法院因为送达难的问题,当事人也不会因为公告送达的方式拖延很长时间。
以上是对日常生活中借条出现问题后的补济措施和借条需要采取的能避免发生纠纷的一些预防措施。愿此文能发挥一点作用。